職業教育顧問
建立資歷架構
- 收集客戶回饋
- 重整架構
- 撰寫運作/訓練手冊
- 提升生產力
初步評估
課程評審
目的
此階段包含雙重目的: 確定(擬開辦的/已取得評審資格的)課程是否達到相關資歷架構標準及聲稱的課 程目標。 確定營辦者是否有能力持續監察及改善課程運作效益,以達到聲稱的課程目標。
能力範疇
LPA-1 課程目標和學習成效
LPA-2 收生條件及學員甄選
LPA-3 課程結構和內容
LPA-4 學與教和評核
LPA-5 課程領導及人員編制
LPA-6 學與教及輔助的資源/服務
LPA-7 課程審批、檢討和質素保證